常德镇泰中学:刘忠荣常德镇泰中学:刘忠荣学习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珍惜受教育机会,增强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观念
•能力目标:通过对受教育权的理解,学会分析公民行为的合法性,既积极维权又自觉履行相应义务
•知识目标:知道什么是受教育权;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每个人都应该珍惜与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了解三项义务
自学提示与方法(P63-P65)1、什么是受教育权
2、为了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我国采取了哪些措施
3、为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我国提供了哪些保障
4、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哪三项最基本的义务
答: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国家采取了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一系列措施
答:国家提供了法律保障、物质保障
答:第一、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第二、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三、应当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2001年“两免一补”
•从2006年起,用两年的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1978-2007年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从94%提高到99
5%;初中毛入学率从20%达到98%;辨一辨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义务教育法》着力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的各项制度,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辨一辨相关法律规定•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