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的通用教学论姜大源作为一种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必须对通用的教育学理论,尤其是对职业教育教学至关重要的教学论的学习予以充分关注,这是职业教育师资专业化的关键
自夸美纽斯提出《大教学论》之后,教学论就进入了教育学的殿堂
特别是当教育学走出哲学而成为一门独立科学之时,教学论的存在就更显其科学意义
然而,在教学实践中,对教学论的理解常被窄化为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问题的处理
实际上,教学论回答的问题要广泛得多,涉及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媒体和教学情境等五个方面
作为学与教的控制手段,教学论不仅与被科学和实验证真的教学行动的陈述有关,而且与建立在教师授课理论基础上的具体的教学行动有关
因此,德国教育家认为,教学论是“学与教的理论和实践”(1ank/Meyer)
教学论的发展沿革
德国对教学论的研究源远流长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狄尔泰(Dlithey)创立的“精神科学的教学论”以及韦尼格(Wenniger)和克拉夫基(Klafld)建立的“教养论的教学论”
在20世纪60年代,海曼(Heimann)和舒尔茨(Schulz)建立了“‘学’理论的教学论”,随后出现了“信息论、控制论与系统论的教学论”
20世纪70年代又有“交往的教学论”和“批判一交往的教学论”,还有“‘教’理论的教学论”和“批判一设计的教学论”
当时还曾把基于“学习目标导向的教学论”的课程论归于教学论
到20世纪80年代,德国对教学论的反思与修正,不仅使各种教学论相互靠近和部分相容,而且结束了自成一体的教学论模式在应用中彼此分割的局面
教学论的基本涵义
在教育学领域,当今对教学论的阐述至少存在四种观点:其一,教学论是教与学的科学
这一广义性的解释包括学校外的教育元素,故教学论涵盖学校内外所有的教育领域
其二,教学论是授课的科学
这一针对性的解释特指有计划和有组织的学与教的形式,故教学论被框定在学校教师的授课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