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大队工作总结现将执法监察大队2017年工作汇报如下:一、各类文书累计发放《事前提示卡》179份、《关于报送水质报表的通知》2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77份、《调查询问通知书》57份、行政处罚8起,到位罚金3
二、水市场管理2月、6月、11月开展了三次供水市场水质安全检查,并形成常态化巡查制度,年度累计检查413家二次供水单位,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下发事前提示卡179份
总计报送496份水质检测报告,其中二次供水单位报送水质检测报告443份
配合省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6月根据省厅要求,执法监察大队配合局市场科对全市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取样工作,共计提取水样18份
三、燃气市场管理5月对全市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开展2017上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1处,下达《责令整改》21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其中对8起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配合省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6月根据省厅要求,对全市公共供水(含县区)、污水处理厂、各泵站、各瓶装液化气供应站、车用加气站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8月份,一是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平建办[2017]203号)要求,执法队对瓶装液化气站及车用加气站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共检查企业26家,检查中发现存在工作人员未穿防静电服、充装前钢瓶未进行测漏实验、充装记录不全、日常巡检记录不全等问题,已当场下达责令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并整理案卷及执法台账,报国务院安全督导小组检查;二是根据省厅《关于加强全省管道燃气入户安全检查的通知》(豫建城[2017]54号)要求,执法队对燃气公司是否入户安全检查、安全知识宣讲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查21个小区,101户居民,其中发现16户居民,第1页共3页燃气公司未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宣讲
执法队已于8月23日对燃气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作出整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