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国税地税的划分(国税)国家税务局的征管范围:1、增值税、消费税2、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3、各银行总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4、中央固定收入的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5、外资企业所得税;自2002年1月1日起,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所得税6、证券交易印花税7、含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8、车辆购置税9、国税局征管税收的滞、补、罚收入二、(地税)地方税务局的征管范围: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2、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以及从2002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储蓄存款个人所得税);4、资源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土地增值税;7、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8、房产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城市房地产税);9、车船使用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车船使用牌照税);10、印花税;11、屠宰税;12、筵席税(全国大部分地区未开征);第1页共12页1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
14、地方税务机关还负责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15、社会保险费
第二篇:国税地税的区别国税地税的区别1994年分税制时将税务局分成地方税务局与国家税务局国税负责征收的税种主要有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金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
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主要有
营业税、所得税(2002年以前注册的企业)、城建税、印花税、资源税、契税、房产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等等
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因征管分工不同主要各自负责征收以下税种: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