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十一黄金周”工作小结(一)餐饮行业。使用的原料、佐料等质量是否合格;经销的烟、酒、饮料等商品是否存在假冒问题;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问题;是否以虚假的“折扣价”、“优惠价”、“最低价”等欺诈、误导消费者。(二)批发零售行业。对于我们辖区主要针对的是方便面火腿肠、面包、各种饮料等商品以及电池胶卷的质量、和包装标识是否合格,是否变质、失效;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假冒商标、伪造产地、以次充好等问题;是否以虚假的“折扣价”、“优惠价”、“最低价”等欺诈、误导消费者。(三)旅馆住宿业。是否存在随意降低住宿标准满天要价、谎报价格、虚假打折或提供虚假信息、虚假广告等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是否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是否强行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无理纠缠消费者。三是借黄金周综合治理开展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反侵权、反仿冒、反误导”专项执法整治。主要查处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即以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作为自己的字号使用和登记行为,通过“委托加工”、“代表销售”等名义,制造市场混淆的行为为重点,遏止“傍名牌”行为的蔓延趋势。坚决查处制售仿冒商品的违法行为,以食品、保健品、冷饮、拐棍制造业、香火业为检查重点,坚决查处制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以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堵住仿冒商品的源头,清除市场上的仿冒商品。严厉打击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以及其他方面作虚假表示或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