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总局职工违规违纪处分暂行办法》体会近日,长江公司转发了《总局职工违规违纪处分暂行办法》,要求每位职工学习和落实
对本暂行办法我进行了详细学习,现总结如下
本暂行办法是总局范围内全体职工的行为规范或具体行为准则
违反这些行为规范对单位、个人、社会造成损害时应受到处分、处罚的规定
内容全面、具体、分类完整、可操作性强,是将国家与职工切身行为规范的有关法律法规具体化,也涵盖《廉洁从业规定》和《纪律处分条例》中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具体化应用
本暂行办法分四章109条,主体内容三章105条,分总则、处分程序规定、处分实体事项分类细则规定三个部分
每条规定下设具体条款、适用细则、违纪行为列举具体规定达500600条,比对性强,是执纪监督部门必须详细学习、理解和把握
1、必须概括掌握本暂行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界限、作出处分规定五个原则
谁管辖、谁处理,分级管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依据事实,惩戒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毕
总则有2个本暂行办法适用外的例外规定,国资委及以上管理级别的职工从其另外规定,党员身份,需受到党纪处分的适用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定处理
2、认真理解掌握本办法处分程序规定中的分类和运用规则
对违纪职工处分的种类分组织处理、政纪处分、经济利益或荣誉方面的附加处罚三类
组织处理分为: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六种,政纪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降低岗位等级、撤职、过失性辞退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仅需掌握违纪处分种类,而且需理解和掌握每一种类处分适用的岗位和决定的条件及每一种处分适用处分期限,进而理解从轻(减轻)、从重(加重)处分的情节和规定
还需了解和掌握处分具体运用、附加运用条件和解除处分的规定
做到清楚规定、用时对大的方向把握、具体内容可及时查找核对
3、作为监察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