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障重点工作完成”动员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克难求进,全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全力保障我区三十项重点工程(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新、发展、提高”的主旋律和“保增长促发展、保投入促调整、保民生促和谐”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三十项重点工程(工作)、紧紧围绕企业发展壮大、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找准司法行政服务的切入点,把握服务的结合点,突出服务的主攻点,整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果,为全区重点工程推进、企业生存发展、农村改革进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主要内容围绕全市政法机关“法律服务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省司法厅开展的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的主题,全力实施好“四项工程”、十二项措施:(一)法制宣传惠民工程
1、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加强法制宣传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持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和推进全区三十项重点工程(工作)的要求,研究提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措施:(1)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宣传金融危机知识、政府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第1页共6页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