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意见为强化考核机制,激励村(居)切实抓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环保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2016年度环保工作考核细则如下:一、考核内容1、新建、扩建、改建一、二、三产业和各种规模养殖场,建前环保审批率100%(20分)
未经市以上有权部门审批,擅自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每个扣5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未经市以上有权部门审批,或未按有权部门审批的环保手续建设项目,每个扣3分
2、2016年以前已建一、二、三产业和规模养殖场,未报验收或“三同时”验收不达标的,年内全部报市镇验收达标(10分)
每有一个项目不报验或报验不达标扣2分;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每次扣6分
3、非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的处理(15分)
未与小规模养殖户签订防治粪便污染承诺书的,一户未签扣2分;见一个粪坑未加盖扣0
5分;畜禽粪便直排或蓄粪池溢出污染四周环境的,见一次扣1分;每有一次举报市以上政府或部门扣2分
4、搞好“6
5”世界环境日和环保法规宣传(5分)
永久性宣传标语少于4条以上,每少一条扣0
5分;村广播室每月宣传一次环保法规,每少一次扣0
5”世界环境日期间,未按镇政府要求开展活动的扣1分
5、垃圾处理(5分),按镇“五位一体”管护办公室逐月考核分析算,随便乱倒或焚烧生活垃圾,群众举报或被镇发现每次扣0
5分,被市以上发现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每次扣1
6、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10分)
未积极配合镇以上主管部门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每起扣2分
确有环境污染问题,因村组干部不制止、不报告、不处理引发重复信访、集访、越访的,每起每次扣5分
第1页共2页7、完成镇下达的燃煤锅炉整治和污染企业取缔、整治监管任务(15分)
不能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具体任务待市政府下达后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