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一点儿感想读《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一点儿感想—以唯物辩证史观、经济决定论、宗教史观为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自然观上,即自然界是不依赖任何哲学而存在的,是人类赖以生长的基础
但他的观念上带有“形而上学”主义的色彩,所以注定他在社会历史观上具有唯心主义观点
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观点中也有革命性的方面,即辩证法思想,其体现着联系的、发展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结合了他们的优点,抛弃了他们的缺点,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
首先,关于我国的道德和法律问题,我们可以用唯物辩证的方法探讨一下
从唯物观上看,相对于法律的强制力来说,道德是一种软力量
当今社会,官员腐败问题屡禁不绝,如涉嫌“严重违纪”的现任中央候补委员、中共XX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与年轻女子开房的不雅视频曝光的XX市XX县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等等
只这一点靠倡导要加强道德建设是远远不够的
而法律的作用在这时是最明显的
我们知道,法律是随着等级的划分、财富的高低不等额分配的出现,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强制人民遵守的规范
法律的实施具有道德无法比拟的意义
如有效树立社会秩序,强制规范人们的行为,强化社会统治阶层的统治,同时,在特定的人群内可以帮助民主实现部分的“人人平等”,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所以我们应当用法律的手段制止官员们肆无忌惮的违法行为
当然,我们不应忽视另一个社会事实,腐败问题的猖獗很明显是法律的威力不够
这种法制建设的缺失既是具体法律条文的不健全,也是法律执行力的不强硬
所以我们更应该重视法律的作用,增强法律的执行力
当然,这并不是说道德无一可取之处
从辩证法来看,即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中国历史上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我们第1页共4页可以看到道德对法律的积极作用
我们生活在一个活生生的现实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构成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