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是申请书的一种,下面再审申请书范文,给大家做为参考
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谢从军,男,汉族
1968年11月22日生
经湖南娄底市娄星区茶园镇鱼岭村一字组
被申请人肖振国,男,汉族,1966年2月9日生
经湖南娄底第1页共20页市娄星区石井乡大村大善组,现住娄底市娄星区东方豪苑
再审申请人因不服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娄中民三终字第103号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起再审
申请再审恳求:1、恳求依法对事故塔吊进行技术分析鉴定
2、判定被申请人赔偿再审申请人损失100万元
3、判定被申请人担当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一、原审法院违反诉讼程序
第2页共20页1、没有根据合议庭组成成员名单审理案子
原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审判长为娄星区法院的庭长石婕,担当审判长,而开庭时却临时更换审判长俞院长,同时陪审员也空缺,这严峻地违反了程序
2、再审申请人起诉时是产品质量纠纷,而一审擅自改为购销合同纠纷,不敬重当事人意愿,擅自变更案由,违反了我国《民诉法》中的不告不理原则,既使要变更案由法院也应征得当事人同意
3、《民诉法》规定谁主见谁举证,庭审中再审申请人就自己的主见供应了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技术分析报告,质证时被申请人不认可,但又没有提出理由,当庭再审申请人提出由法第3页共20页院提交鉴定,而法庭对此没作出任何表达
依据《民诉法》谁主见谁举证原则,既然再审申请人,供应了技术报告,被申请人要不服只有二种选择,要么是认可,要么就提出相互的证据来推翻这一报告,如既不认可,也没有相反的证据来推翻那么只有申请法院组织鉴定
而法院对此状况也未经说明并征求双方当事人看法作出鉴定或不予鉴定的结论
背后帮助被申请人说话,在没有任何科学的论证之前武断不认可再审申请人的科学依据,完全是袒护申请人是严峻的司法不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