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旅游局全年工作总结5篇第一篇:“法律进景区”工作总结根据《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法律十二进”暨法治示范景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开展了“法律进景区”相关工作,既面向景区进行了集中的法律宣传,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依法治省纲要》,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贴近实际服务景区、服务游客,提高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及游客法律素质,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旅游景区建设,为促进我县和谐旅游景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组织,认真落实为确保“法律进景区”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县旅游局“法律进景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县主要旅游景区景点为主要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县旅游局政策法规监管股,由范桂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活动开展,有序推进(一)将法律知识和景区宣传有机结合,在景区的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进行法制宣传
分别于2017年3月27日喜捷镇西部农庄、2017年5月25日蕨溪西部乡村梦缘山谷、2017年6月1日在幸福公社景区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利用蕨溪梦缘山谷景区、幸福公社景区、喜捷镇西部农庄的户外宣传栏、展板等媒介作为法律进景区的宣传阵地,打造成为法律进景区的文化长廊,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景区旅游文明公约》等
(二)教育培训
聘请法律专家对景区的干部职工、从业人员进行法制课程培训,组织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第1页共8页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素质
深入全县景区开展涉旅企业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共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