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乡镇整脏治乱绿化行动实施办法XX县区乡镇整脏治乱绿化行动2012年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建设管理水平,确保2012年乡镇整脏治乱绿化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州办发电〔2012〕12号、〔2010〕65号、〔2010〕77号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按照集中力量办示范点,分期分批达标的原则,启动第二批示范点建设,按照五化标准,集中各方面资金进行重点整治和建设,努力做到垃圾进池、污水进管、车辆进场、摊点进店、知识进脑
通过开展整脏治乱绿化行动,切实提高各乡镇建设管理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乡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内容2012年,在全县各乡镇抓好巩固整脏治乱成效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县整脏治乱办1、启动第二批示范点建设,研究确定洗溪镇、解放岩乡和石榴坪乡为县示范点,县委书记XX县区长各办一个示范点
千方百计筹措各类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示范点乡镇的垃圾场、环卫设施、市政基础建设资金的投入,每个示范乡镇总投资不得少于100万元
2、落实乡镇城镇建设管理专项资金,每个建制镇安排10万元专项资金,每个乡安排5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环卫、保洁及相关工作
3、结合整脏治乱绿化行动,完成2011年、2012年列为州示范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2012年示范乡镇的项目规划,完成非示范乡镇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工作
4、负责对15个乡镇XX县区直机关相关单位的考核,及时向州整脏治乱办报送信息、方案、计划、总结等材料
5、负责在洗溪镇能滩至合水、小章至解放岩、梁家潭至八什坪等乡镇过境公路沿线,修建垃圾池300个
6、设立建制镇、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2人以上
第1页共5页(二)示范点乡镇1、组织管理
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的领导班子,认真开展示范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