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件有感[精选五篇]第一篇:药家鑫案件有感药家鑫案件有感案件回顾: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药家鑫表示后悔,其律师路钢辩称为激情杀人
他的律师辩护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
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
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家人的代理律师许涛表示,关于民事赔偿,两家仍未达成协议,庭审中,本案原告当庭向法官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许涛也曾表示,张妙家人不在乎赔偿数额,但是认为对方的态度不积极,很难接受
同学请愿:庭审现场辩护人律师向法庭提交3份材料,包括报纸对药家鑫主动递交悔过书的报道,上学期间的13份奖励,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一审判决中,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药家鑫的家人似乎不满这样的判决结果,2011年5月20日,XX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4月22日,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