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意见2015年,根据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合率,加强宣传,优化补偿政策,使城乡居民得到更多实惠,实现全民参保
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创优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为此,各村、社区和镇属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目标任务2016年目标任务是
参合率达99%以上,覆盖率达100%
二、参合对象户籍在我县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长期居住我县的外地户籍人员也可以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
三、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标准2015年城乡居民个人缴纳标准分为两档
一档为120元/人
年,二档为240元/人
以户为单位,全部参加(正在服役的义务兵除外)
继续实行参合资助政策,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Ⅰ至Ⅱ级残疾人、重性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选择第一档标准缴费的,由民政、计生等部门按政策予以全额资助;选择第二档标准缴费的,差额部分由其个人承担
城乡居民只要缴纳了医保费,当期保费不能退还
四、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待定(以正式文件下达为准)
五、补偿报销标准以市人社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为准
六、完成时间参合筹资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过时不再办理参保
七、工作措施1、领导到位
镇成立参合筹资领导小组,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邱先武,副组长:副镇长吴万培,成员:曾家华、何清兰、杨长知、蒋洪文、张东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家第1页共3页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日常事务,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2、责任到位
各村(居)民委员会是参合筹资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从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要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专门负责参合工作
3、宣传到位
镇、村(居)、组(网格)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