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我镇2014年城乡低保年审公开、公正、公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行特困对象重点保障,促进保障的公开、公正、公平、及时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镇2014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审核评议组,村(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联村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低保年审工作
三、年审范围、内容、时间1、年审的范围
2014年3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及2014年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
2、年审的内容
主要审核全镇已享受或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现在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成员的情况,根据所核实的情况,重新确定保障对象及其保障标准
3、时间要求
从4月1日至5月30日止,为村两委集中审核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为镇集中审核汇总阶段
四、年审重点本年度城乡低保年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不得享受低保政策:1、执行政策走样,违规操作办理
如农村户口办理城市低保;已转为城市户口领取养老金仍享受农村低保的;2、夫妻双方年龄均在5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家人身体健康,但不主动寻找工作和就业的对象;3、自有或经营机动车辆、工程机械的对象;4、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的对象;第1页共3页5、拥有或租赁商业门面、店铺,家庭成员属私营企业主或从事服装、家电、百货、餐饮、娱乐及其他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致使管理机构无法取得联系;或连续3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7、子女择校付费上学,饲养名贵宠物,进行股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