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二、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宣传依法治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时间安排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四、宣传重点(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会《决定》,着重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三)宣传我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县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法律监督和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维权、依法信访、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法律法规。五、活动形式第1页共5页(一)组织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学习会各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组织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学习会,积极推动党委(党组)开展理论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活动时间。11月下旬——12月上旬。(二)组织开展大型“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具体安排如下:1.时间:2014年12月4日上午9点2.地点:凤山镇闽星广场3.参加单位。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综治办、国土局、环保局、工商局、食药监局、住建局、人社局、妇联等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活动形式:一是设立一个宣传标语拱门,搭建大型“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宣传背景墙(宽9米,高4米)。二是出动led法制宣传车、法律服务志愿者宣传小分队,以播放“法制微电影”,发放法制宣传单等形式,营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检察院等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闽星广场开展大型法律咨询宣传服务活动。(三)联动全县led显示屏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设有led显示屏的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led显示屏宣传载体作用,滚动宣传“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标语。2.县工商局应协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做好对全县大中型企业、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等企业的宣传引导工作,帮助他们利用好led显示屏围绕今年主题,开展法制宣传。第2页共5页3.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充分发挥全县公交车、出租车上led显示屏宣传载体作用,滚动宣传“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标语。4.各乡(镇)可参照这一做法,开展led显示屏载体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12·4”主题宣传氛围。5.“12·4”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标语。(详见附件1)(四)组织开展2014年xx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县全体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在网络上参加市公务员局、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共同组织的2014年xx市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时间从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1.考试对象为全县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内的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五)举办基层普法讲座活动11月中旬—12月底,县司法局、县法宣办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全县各乡镇基层单位、企业、厂矿及边远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