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农资综合直补实施方案一、补贴的基本原则(一)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兼顾2014年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预计增支的影响,鼓励多产粮、产好粮,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动对种粮农民预计增支因素合理分配,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和扩大农业结构调整成果
(三)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完善兑现办法
二、补贴的范围和对象根据省粮食直补政策,我县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的补贴范围原则上为全县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包括国有农场)
补贴对象为补贴区域范围内的农户
三、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的补贴标准我县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的单位补贴标准是根据全县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和全县农业税计税面积分别确定的
2014年省分我县直补资金总额为2221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为247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为1974万元
根据我县补贴面积,确定我县2014年粮食直补标准为11
71元/亩,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为93
四、各乡(镇)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和补贴标准的确定(一)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标准统一按县确定的标准执行
(二)乡(镇)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的确定
依据乡(镇)核定上报的应予补贴的土地面积与县确定的补贴标准,计算该乡(镇)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
计算公式为:乡(镇)粮食直补资金总额=县确定的补贴标准times;该乡(镇)上报的应予补贴土地面积
第1页共4页乡(镇)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县确定的补贴标准times;该乡(镇)上报的应予补贴的土地面积
五、对农户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额的确定(一)种粮农户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额,根据该农户应予补贴的实际种植面积和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计算
农户享受的直补面积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