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农房登记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我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县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和书记、县长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及我县制定的《县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实施办法》和《县集体土地房屋产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使农民的资本变为资产,资产变为资金,推进农村的经济发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体系,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城镇化建设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一)保护农民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按照《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由农民自愿申请登记,不得强制要求登记,一切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农村房屋登记发证过程中,不以各种名目乱收费,变相收费,增加农民负担
(二)依法确权登记农民申请房屋登记,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对合法建造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按照“先地后房”“房地一致”的原则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宅的政策,对超过一户一宅的房屋、附属用房、违法占地建设和城镇居民在农村购房或违法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
(三)简化程序,服务到户符化办事程序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实地逐户调查、摸底、测绘,收取房屋登记相关资料,现场填写房屋登记申请表,工作一次到位,避免多次扰民,做到便民、利民、减轻农民负担
第1页共3页三、工作方案(一)准备阶段1、建立工作专班
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房管局成立了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推进工作办公室,各乡镇组建农村产权登记专班,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一名领导负责,乡镇规划、建设、国土及各村(居)民委员会为成员,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