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党委农工部民主监督制度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按照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县纪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和安排。会前,要广泛征求有关方面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会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针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剖析总结,交流思想,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会后,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2、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股室党员干部、党员与党员、党员与职工之间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交心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共同进步。3、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廉政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做好党性分析。4、党委成员要自觉坚持政策原则,办事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党员监督、群众监督。5、关心和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和回复来信来访问题。要畅通工作信息渠道,设置工作意见箱,定期收集汇总意见和建议,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对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措施按期整改到位。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