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土地立法的理念追求与制度构建陈俊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关键词:土地立法/理念/制度内容提要:土地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
通过有序规范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立法,依法保障和推进国家的整体发展,渐成各方共识
为此,需要从理念追求和制度构建上,对我国今后的土地立法作出探讨:从土地及土地立法之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人为本、切实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塑造政府服务等具体事项上,构建制度,完善立法保障
一、土地及土地立法之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新世纪,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土地资源已经愈发成为我国全局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
肩负时代使命的土地立法,需要服务于和用之于推进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
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发展,土地资源利用、开发中的种种弊端和新兴事项,都需要纳入制度层面的规范特别是立法上的保障,以利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首先,我国土地利用、开发中的新兴事项,不断地对立法保障提出了内在需求
从全局发展上看,随着CEPA的实施,我国内地特别是南部沿海的土地资源日渐成为资本转移的一大引力
比如,在现阶段,珠海的房地产价格和劳动力价格都远低于港澳,成为强力吸引区外资本流入的动因
港澳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开发,土地资源有限,珠海等毗邻地区的土地资源,成为可供开发、利用的利好选择
而港珠澳大桥的动工和兴建,更加拉近了珠海与港澳特别是与香港的距离,更多的海内外人士将到珠海等地定居、投资、就业,内地土地资源的作用甚为突出,价值也明显提升,直接助益了珠三角区域的战略发展
伴随CEPA的实施,区域间合作的一个典型便是全国首个跨境工业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的兴建
珠澳跨境工业区分澳门园区和珠海园区,两区之间开设专门口岸通道连接两个园区
此一合作的意义在于:“设珠澳跨境工业区,将强化澳门作为联系国际市场‘桥梁’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