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汇报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作出了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决策,对推动全国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影响
党中央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号召,将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上了重要日程
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发展,无疑将对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新的高潮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社会管理层次较多,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心在基层
因此,基层民主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密切相关,特别是在全国有9亿农民的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之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全面小康水平,必将促进全国的经济发展,提高富国强民的地位
农村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
管理好如此庞大的群体,必须要有相适应的管理机构
在农村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国家在农村设立的基层自治组织,与其并存的党的基层组织——村党支部委员会,形成了领导管理村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担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
因此,发展基层民主,加强对村级政权组织的领导,是推进中部崛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
一、发展基层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并要求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村民委员会虽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它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已形成了基层政权组织的职能
一个村的工作好坏,生产、经济发展状态,农民群众的生活富裕程度都与这一村级组织息息相关
俗话说:“村官不是官,任务不轻松”
特别是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法制的保障、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必将推动全国民主政治的进程
它的重要性更体现在:1、村级组织是中央和各级政府关于“三农”政策的执行者和实践者
农村的土地政策、人口政策、经济政策,以及涉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和农民的生产生活中的各项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