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参观法院的心得体会参观法院的心得体会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写心得体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
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
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参观法院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参观法院的心得体会112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惠城区人民法庭进行法庭旁第1页共18页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也许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始终以为,法庭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学问与实际审判状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
但是经过这次法庭旁听我发觉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许多时候取决于法官的推断
第2页共18页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值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
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不行以进行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值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值理由,何不干脆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觉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很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
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看法,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仔细审第3页共18页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
二是简单引发上访
由于当事人法律学问欠缺,对法庭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与庭审,对法庭的判决不理解
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因素,而是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