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安徽信访条例但是,由于信访的有关信息一般要经过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筛选,然后递交给有关领导、有关机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是一种间接的利益表达方式
下文是安徽信访条例,欢迎阅读
安徽信访条例最新版内容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信访人,是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是指本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第三条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机关应当依法做好下列信访工作:(一)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二)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接待来访
国家机关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接访制度、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第五条建立信访工作人员培训和激励机制,建立和实施科学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第二章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