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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内监督条例五大亮点解读备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正式颁发了
我国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欣喜地说,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
这是我们党制度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
下文是关于20xx年最新党内监督条例五大亮点的解读,仅供参考
20xx年党内监督条例解读亮点之一,首次正式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纪委作为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个委员会之一,不能等同于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而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有些人以前有模糊认识,一个原因是纪委的监督地位规定不清
按照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专司党内监督的权力
从领导关系而言,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职责划分而言,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乃至查处违纪犯罪案件上有相对独立性
亮点之二,明确提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
权力的架构是个“金字塔”,对权力的监督则应呈“倒金字塔”
权力有多大,对其监督的力也应有多大
如同汽车一样,动力越大,制动功能就越要强大,否则必然出事
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列为监督的重点,既是制约和预防,更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
亮点之三,首次规定了党代表的监督权利和责任,从而为全面深入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找到了最佳切入点
按照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