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关于整顿治安秩序的通告治安秩序是指社会治安秩序,即符合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由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其中涉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社会秩序。下面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整顿治安秩序的通告,供大家参考!关于整顿治安秩序的通告范文一根据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高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意见》(辽综治委发[20xx]72)文件精神和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为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校园环境,按照望花区政府和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和部署,决定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现将清理整治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清理取缔校园内所有流动商贩,摆摊设点和占道经营活动。二、清理取缔校园内经营性网吧。三、清理整治校园内乱贴和乱挂商业广告。四、清理整治社会外来闲散人员在校园内散步、踢毽、溜狗等活动。五、清理整顿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校园内所有流动商贩必须停止一切经营活动、校园内网吧必须停止营业、社会外来闲散人员禁止在校园内一切活动,各种车辆禁止乱停乱放,校园内没有合法手续的小吃部、小卖店、商业摊点和服务网点必须全部关闭或退出。对在本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本通告者,按省市区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特此通告关于整顿治安秩序的通告范文二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惩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针。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尽快改变社会治安面貌,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特作如下通告:一、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严打”整治斗争的紧迫感,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大造围歼犯罪分子声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严打”整治斗争任务,给犯罪分子以致命打击。全市人民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坚决同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大胆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三、凡是领导、组织、参加、实施、包庇、纵容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等团伙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xx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侵犯财产犯罪、偷税骗税、逃汇骗汇、制贩假币假票证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制贩毒品、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组织、强迫卖淫、窝赃销赃、聚众赌博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违法犯罪分子,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在20xx年6月1日前,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司法机关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顶风作案的,将依法从重惩处。四、违法犯罪分子的亲友要积极规劝违法犯罪分子悬崖勒马,尽快投案自首;凡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从严惩处。五、对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及违法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阻挠他人投案自首、坦白交代或对检举揭发人员报复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六、本通告亦适用于有第三条所列罪行以外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人。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整顿治安秩序的通告范文三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经省公安厅批准成立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