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心得体会人民法官为人民心得体会“人民法官为人民”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
“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
”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广大法官要自觉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最终把“为人民”的各项举措化为人民群众的深切感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满意
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
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一方面,要确保实体公正
“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
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
另一方面,要确保程序公正
坚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
再一方面,要确保过程公开
“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司法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
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二、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高效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
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
具体到法院工作中,人民群众容不得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特别是对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决、第1页共3页久执无果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