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兴旺故意伤害案心得体会袁xx故意伤害案辩护词(重伤案件缓刑案例)被告人袁xx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张xx,并发展到同居
二人相约各自与配偶离婚,然后结婚
袁xx与丈夫离婚后净身出户,但张xx借口妻子反对,爽约
袁xx自感上当,持刀将张xx妻子捅成重伤后自首
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
本案在张家口晚报刊登,具有当地有较大影响
重伤案件鲜有缓刑判例,希学生仔细研读
审判长、审判员:受被告人袁xx亲属委托,河北海龙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加本案的审理
我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我仅就本案的量刑发表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有从轻量刑的法定情节被告人在案发后当即报警,等待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应当认定为投案自首
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有从轻量刑的酌定情节被害人的丈夫张xx与被告人从网恋发展到长时同居,被告人为此付出了自己家庭离散和20000多元损失的代价,被告人对张xx的恋情是真挚而热烈的
当发现自己被欺骗后,被告人难以自持,一时言辞和行为过激,以致本案悲剧发生,被告人何曾不是受害人呢
被告人因感情纠葛犯罪,此前没有犯罪前科、劣迹,是偶犯,也是初犯,且当庭认罪、悔罪,其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
另,被告人犯罪手段和后果一般,犯罪情节并不十分恶劣
三、法院应对被告人从轻量刑依据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规定,本案应当在三到第1页共2页四年之间确定被告人的基准刑
该细则第三部分《常用量刑情节的适用》第14条第(1)项规定:“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