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紧扣“勤活实”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新修订的《条例》紧扣党的事业发展大局,既与1996年版的《条例》一脉相承,又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色,可以说是指导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的指南针
一部好的党内法规出台凝聚了众多智慧,是党的地方工作经验的总结
这样的党内法规重在落实,贵在落实,只有在实践中以“严、实”的态度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其强大的指导效应,而非束之高阁、学习宣传之后抛之脑后
“严”于监督,为《条列》实施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氛围
《条例》明确指出,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要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的监督,要主动接受上级和同级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要虚心接受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要认真接受党外人士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只有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监督之下,暴露在阳光下,才能真正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也才能真正发挥党的地方委员会的领导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实践,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努力
“实”于执行,推进《条例》贯彻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认真执行《条例》就是贯彻中央精神、体现《条例》重要性的最好举措
贯彻执行好《条例》,必须按照《条例》要求,自觉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坚持党的原则和宗旨,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做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正确处理党委领导与国家机关依法履职的关系
党的地方委员会及常委会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等党内法规,必须自觉遵守《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敢第1页共2页于担当,又善于配合,积极营造团结共事、携手攻坚克难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现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展现强大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