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今年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颁布施行后,我进行了认真的研读,觉得学习贯彻《准则》贵在做到知行合一
人们常说看待事物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新的准则是在1997年3月颁布实施的《廉政准则(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而来的
我认真比较了两个版本的异同,总体感觉正式版本比试行版更严谨、更全面、更规范,变化很大,特别是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新增了很多条目,从六大方面“禁止”、31种“不准”扩展为八大方面的“禁止”、52种“不准”
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变化
韩非子云:“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
反腐倡廉如同其他工作一样,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
惟此,才能不断遏制违规、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这次《廉政准则》转正版的颁布,就是顺应了新的形势需要,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
一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不断有新动态新问题新情况出现,需要及时打“补丁”
比如,新版第一条新增的“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就是针对股票、证券、期货等市场出现的内线交易行为;第二条新增的“不准在离职或在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行活动”就是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一些企业大开绿灯,退休后去该企业拿回报,或干脆与不法企业勾结,安排好退路后辞职下海;另外整个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也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新增加的
二是原来有些说法太笼统、难以操作,需要细化、具体化
比如:试行版第五条原规定“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