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总会会长在“中华慈善论坛(2023)”上的讲话各位来宾、各位朋友:今天,“中华慈善论坛”在美丽的X隆重召开。在此,我谨代表中华慈善总会,向来自全国各地的慈善界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向对举办本届论坛给予大力支持、精心安排的X省和X市D政领导以及省市两级慈善会的同仁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本次“中华慈善论坛”是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地方慈善会举办的第X届论坛活动,每次论坛不仅为各地慈善会加强沟通协作搭建了平台,也为全国公益慈善领域交流思想深化合作、共谋发展创造了良机,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届论坛在X举办,具有特殊的意义。X是著名爱国企业家、慈善家X的故乡。X年X月,在X考察时,专门来到由X创办的X博物苑,对X兴办实业、教育和公益慈善事业的事迹给予高度评价,称赞X是“我国民族企业家的楷模”,号召全社会传承和弘扬X的家国情怀、实干兴邦和社会责任等优秀品质。X还有民政部支持下、X市主办的首家国家级慈善专题博物馆——中华慈善博物馆。X年X月,X市委市政府提出把X建设成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向爱向暖、向上向善”的全国闻名的“慈善之城”。举办这次论坛,既是全国公益慈善领域的理论研讨和慈善工作的经验交流,也是X“慈善之城”的样板展示。下面围绕论坛主题,我以“依法治善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题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依法治善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年来,D和国家高度重视慈善领域法治建设。从X年国务院出台第一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到X年《慈善法》颁布施行,再到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近X项配套政策,中央和地方共出台X余份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慈善事业的法制体系初步形成,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依法治善的新时代。长期实践表明,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完善慈善事业法制体系,坚持走依法治善依法行善、依法促善的道路,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是依法治善能够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的制度保障。“法者,治之端也。”现代法治的精髓在于立良法、谋善治。深刻指出,“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X年,全国人大高票(X.X%的赞成票)通过慈善法。它以法律形式拓展了慈善活动的范围和领域,明确了慈善组织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募捐、慈善捐赠等具体问题,建立了慈善信托制度,提出了政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确立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初步构建了我国慈善领域的基本制度,实现了加强慈善制度顶层设计、规范慈善活动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立法初衷。可以说,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历程中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我国慈善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不仅使我们D关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人民的意志,也为我国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法治慈善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促进慈善事业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二是依法治善能够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预期。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制度之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心问题是制度和治理的辩证统一。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看,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进程都是逐步由“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法治”优于“人治”的根本之处在于,法治是“规则之治”,即通过既定的客观规则,而非仅靠个人的主观意志、权力或权威,来凝聚人心、规范社会、促进发展。可以说,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能够为包括慈善事业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提供可靠的制度环境和稳定的发展预期。在我国,发展慈善事业不仅需要加强D的全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