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花街道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火花街道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为充分发挥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考核的管理、激励和引导功能,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宜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火花街道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火花街道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领导小组由李永洪任组长,陈玉君、胥玉梅、王惠、易斯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玉君兼办公室主任
考核时间为6月份进行预评一次,预评成绩占30%,集中考核时间为当年度的12月份
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各部门的工作绩效和服务水平;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把社会各界的监督评判纳入检查考核之中;坚持注重实效原则,把平时检查和集中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二、考核范围火花街道机关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效率、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工作绩效和投诉处理等五个方面
(详见考核实施细则)四、考核办法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考核采取日常不定期考核和年底第1页共12页集中定期考核相结合,火花街道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的办法进行
1、日常考核
由火花街道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考评小组成员、行风评议员、特约监察联络员等组成督查小组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督促抓好整改
对日常受理的效能投诉,由相关部门将调查情况属实的涉及《细则》中的投诉内容提供给火花街道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考核
由各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考核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价,形成自评报告,于12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