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下派、上挂、交流锻炼工作心得体会干部上挂下派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xx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挂下派锻炼是指全系统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之间,有计划、有条件地选派年轻干部到对方工作,即从县(市)区局、分局选派干部到上级局机关锻炼,同时,从上级局机关选派干部到县(市)区局、分局、锻炼
第三条上挂下派是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途径,其目的是使上挂干部进一步吃透上情,熟悉上级机关办事程序,提高宏观决策和政策理论水平,提升思维层次和业务水平;使下派干部进一步掌握下情,丰富基层工作经历,提高处理具体问题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通过上挂下派,对年轻干部进行多岗位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锻造优良作风,发掘培养人才,加快年轻干部的成长步伐
第四条上挂下派锻炼的原则:(一)培养锻炼干部原则;(二)注重发展潜力原则;(三)兼顾业务对口原则;(四)单位工作需要原则
第二章人员范围及条件第五条上挂对象为县市区局、分局xx级及以下干部,以后备干部、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
下派对象为市局机关x级及以下干部,以没有基层工作经历和新进入部门的年轻干部为主要对象
第六条上挂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现实表现好,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开拓进取,工作扎实,群众公认
2、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个人修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比第1页共4页较优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3、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xx科以上文化程度
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xx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在xx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x年以上xx工作经历
6、上挂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新进入市局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没有基层xx工作经历的,原则上应下派到县市区局、分局工作,进行培养锻炼(试用期间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