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依法用权用权为公——严以用权心得体会按照公司和矿党委关于“三严三实”活动第二阶段“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要求,下面我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就严以律己这个专题,从重要性认识、自身不足和整改措施三方面谈谈个人的几点体会
一、重要性认识在“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党员干部要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以用权,必须认识到以下三点
严以用权必须遵循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
让领导干部更好地做到严以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关键是增强法治思维
例如在企业里面只有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才能让他们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自觉性,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按照规章制度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切实做到法不授权不可为
恪守权力的界限,做到“心中有法”,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持续推进依法治企
严以用权必须奉公为民
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第1页共3页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作为国有企业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我觉得必须认识到我们的权利是组织和人民赋予的,坚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责任意识,坚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