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1)含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是公民的权利。其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规定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基本权利中,最基本权利之一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它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2)为什么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公民只有具有人身自由,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参与国家管理,享有其他各项自由和权利。公民只有具有人身自由,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参与国家管理,享有其他各项自由和权利。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健康包括两类:公民的生命健康包括两类:生命权健康权生命权: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精神,是我们保持劳动能力、行为能力和快乐生活的条件。健康权是我们重要的人身权利。请你来评判:下列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1、个别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工人下班被搜身后方可出厂门。2、自选商场保安拘禁偷窃嫌疑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1涉及法律•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具体规定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并且对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规定在人身权首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也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安全保障权)排在消费者九项权利之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八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禁止溺婴、弃婴。”以案说法:记者来到某超市意外发现,在超市底下一层“员工出入口”处,一名身材高大的超市保安挡在门口,指着每个带包出门的人,示意开包检查。记者在私下了解到该超市有一个“规矩”:员工在下班是要接受超市保安的开包检查。这样的检查天天都在进行。以案说法:在该店工作的员工对此规定表示强烈不满,并称这是对员工的一种侮辱。当记者询问时,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制定这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员工夹带超市货品出店。但她又说,这条规定只起警示作用,如果有人拒绝接受检查,也会放行。说一说:(1)这家超市的这条规定合法吗?为什么?(2)超市的保安有权对员工进行搜查吗?(3)超市的这种做法侵犯了员工的什么权利?(4)你知道在我国什么机关才可以对公民进行人身搜查吗?第一: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合法搜查:①被搜查的对象范围—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和检查。因此,它并不是指任何公民,而是有特定的对象。②搜查目的—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③搜查的性质—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④执行搜查的人—侦查人员。而不是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⑤要依法进行—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搜查,都是违法的,被搜查人有权予以拒绝。第二: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