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再审申请书关于再审申请书汇总10篇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有各项事务须要申请书,请留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
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
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再审申请书10篇,欢迎大家共享
再审申请书篇1申请人:曾国明,男,生于1947年XX月25日,个体工商户,住万州区分水镇三正场国兴路158号申请人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对重庆市其次中级人民法院于第1页共85页20xx年6月29日作出的(20xx)渝二中法民终字第386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恳求事项1、恳求依法再审,订正原判不当
2、恳求依法撤销(20xx)渝二中法民终字386号民事判决事实及理由二审判决置一审所查明的事实不顾,错误认定事实二审判决在对一审判决所查实的事实依法予以确认的基础上,在本院审理认为又作出“曾国明根据惯例雇请驾驶员陈天军”错误认定第2页共85页该判决在随后的认为中“至于曾国明与驾驶员陈天军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事案不作调整”,申请人认为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上前后冲突
对此,申请人不服这一认定
因为申请人与陈天军根本不是雇请关系,只能是“运输合同关系”
一、二审法院在事实上认定运输合同已经终结错误,因为交付是在货主库房清点后,方才履行完毕
虽说卸货属于货主的义务,但卸货时陈天军的作为承运人仍旧有平安保障的义务
就一审、二审已经查明认定的事实是“由于车厢板无法打开,被告陈天军运用一木棒到车上去撬车厢板,贺永常与卢云贵等人用手将第3页共85页车厢板撑住,防止车厢板突然打开与车身撞击受损”这一行为,一是属于陈天军本人应尽义务;二是为了陈天军的财产利益
陈天军干脆致人损害的行为,应当担当侵权责任
况且原告已经将陈天军以侵权之诉为被告起诉,二审法院在人民法院未尽释明义务应当告知原告作出选择,在未告之原告的状况下,对侵权之诉,不予调整是错误
综上所述,二审错误认定事实,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为此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