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条件一、学历、年限要求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8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并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达到合格水平
具体执行省职改办《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
四、论文要求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省级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具体要求按省职改办《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及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学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1〕55号)执行
五、继续教育要求申报评审人员,须达到我省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六、工作经历及教学工作量要求申报评审人员,必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城镇中小学教师并要有在薄弱学校任教2年或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
第二条业绩条件申报评审人员,在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以下11项条件中的3项(其中1至4项必须占1项)可由单位推荐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一、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有关学术团体组织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单项奖市级1次或县级2次
二、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教育学会、教研、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以教育行政部门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