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仲裁员工作体会(2)仲裁庭提问是一个重要环节
提问应当针对争议要点,围绕将来裁决书中的“仲裁庭意见”的需要进行,不要漫无边际,不要有提示、暗示,避免与双方进行讨论或争论
要始终保持中立、裁判的地位
同时,要注意对双方均等提问,给双方均等作答和发言的机会
尝试调节,虽然不是必要程序,但是对双方负责,只要双方有此意愿,就应努力尝试
庭审后对双方的建议
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
但,这不是必须环节,可视情而定
以下,试举一个关于“仲裁庭庭审程序”安排的例子予以说明
(以下从略)(一)宣布开庭宣布开庭,看似简单,很有意义,可以增加庭审严肃性,有助于界定庭审内外语言的法律效力
开庭后和庭审结束前的这段期间,即,在庭审过程中,大家都会也需要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
因为所有的表述都会被记录和录音,并成为日后的证据
(二)对出庭人员资格认证1、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出庭人员资格认定
2、就仲裁员和秘书是否需要回避征求双方意见
(三)说明1、本仲裁庭同意受理申请人提交的仲裁请求的依据
2、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确认是否已收到仲裁庭转寄的“仲裁申请书”和双方提供的全部材料,以及,本案的“组庭通知”、“开庭通知”等所有文件
3、申请人和/或被申请人如曾有过书面申请延期开庭,也要如实说明,并说明仲裁庭经研究后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是否如期/延期开庭,及其理由
4、如果有缺席到庭的情况(缺席通常为被申请人),应说明转交材料、发出通知和开庭通知,以及哪一方未到庭,和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不影响正常开庭和裁决结果等,并请第1页共3页秘书在庭审记录中记录在案
然后,依然严格按照正常的程序继续进行庭审
5、请问双方对以上说明有无异议
(四)本次庭审的程序先向双方当事人介绍程序安排,并征求双方有无异议或建议
正常的程序应该是
双方各自陈述、相互质证、庭上辩论、仲裁庭提问,最后陈述
1、陈述程序
先请申请人陈诉仲裁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