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乡村史志有感留住乡愁——编纂乡村史志有感"国有史,邑有志",我国自古就有注重编史修志的传统
中国人的"家国情怀",是从"诚意、正心、修身"开始,到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
因此,从国家一统志、省市县三级志,到乡村史志、家谱,是一个统一完整的编修体系
诚如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所言:"夫家有谱、州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
乡土中国承载着丰富生动的传统文化和历史记忆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基层政区变动频繁,一些乡镇甚至是千年古镇所承载的重要历史文化信息、传统文化信息不断消亡,乡土文化和民俗文化不断流失
如何在城镇化进程中,留得住乡愁、记得住乡音、忘不了乡思,事关城镇化进程的人文关怀和文化保护及文化血脉的传承
作为全面系统记述一定行政区域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资料性文献,方志无疑是最好的载体
因此,编纂乡村史志,留住乡愁、乡音、乡风,意义重大且迫在眉睫
乡土文化意识,无论是物质、非物质都是不可替代的无价之宝
其中包含民俗风情、传说故事、古建遗存、名人传记、村规民约、家族族谱、传统技艺、古树名木等诸多方面
乡村史志记录的是家乡山山水水、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留住的是乡愁,激发远方游子和本地民众的爱乡情怀、爱国情怀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0年)》强调,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地方志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按照我国目前地方志行政法规,国家各级地方志机构的法定职责是编纂省、市、县三级志书,并不包括县以下的乡镇志和村志
由此可见,编纂乡村史志是对方志文化的创新
做好乡村地方志编纂工作,要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乡村今昔变化,切忌"千志一面";要充分吸取和借鉴历代方志中的创新元素,结合实际深挖特点,创新第1页共3页调整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