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以社会主义法治念指导执法工作心得体会:以社会主义法治念指导执法工作党中央决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针对当前政治队伍的实际,提出的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其目的是要解决在政法工作指导思想方面存在的偏差,其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结合自身的执法办案工作实践,我觉得,当前在执法办案工作中体现的在执法理念方面存在的偏差,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地方与单位,对待执法采取实用主义态度,以地区、部门或单位利益为标准,进行取舍,有利就合作,就配合,反之就推诿设置障碍,甚至与案件当事人、被告人串通一气,本处到东北某省的沿海地区调查,当地的相关单位拒不提供帐目,不提供双方交易的事实,最后甚至搬出当地的主要领导出面进行推诿,其动机是我们要调查的哈市的这家具有市场垄断地位的企业与负责人,是当地的这家财政支柱性企业的大主顾,每年双方的交易数额数以亿,而且从不拖欠货款(当地企业负责人语),他们千方百计要做的,是要保住这个优质客户单位,保住双方合作关系,这是最典型的见利忘义之举,这种作法不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严重违背了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是一些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表现出随意性,违犯了公平正义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不作为或乱作为
首先,是在执法的动机上,表现为受利益驱动,为利益办案
由于出发点上的偏差,导致在过程中的利益为中心,进而削弱了正义的威力
其次,是在执法的手段与过程中,表现为不遵守程序法,随心所欲,我行我素
第三,是在条件的定量定性与处理上,表现为失之于严或失之于宽,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定性与处罚的幅度之内掌握,这些作法及大地损害了公平正义的原则
三是不能严格依法办事,没有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第1页共2页必纠的原则真正落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