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基层法院信息化工作心得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积极作用全面提高人民法院工作信息化水平本站上海6月2日电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同志参观考察了上海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他强调,全国法院要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积极作用,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妥善处理好认识与发展、建设与应用、硬件与软件、审判管理与其他管理、技术完善与制度建设五个关系,努力促进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王胜俊在实地考察了XX省高级人民法院和XX省XX县区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情况后指出,近年来,上海法院积极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信息化建设取得很大进展,在规范管理、服务审判、司法便民、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到了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王胜俊指出,从全国来看,各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大力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了执法办案工作,提高了司法水平。但是,也有一些法院对信息化建设还不够重视,信息化发展程度不够平衡,特别是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借鉴上海法院的经验,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一要处理好认识与发展的关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强院”是人民法院适应时代要求、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保障司法公正的必然选择。在人民法院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办案压力越来越大的形势下,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切实把信息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靠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第1页共3页不断提高司法水平。二要处理好建设与应用的关系。信息化建设,既要建得好,又要用得好。要制定信息化建设的长远规划,加强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要以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立足人民法院工作需求,不断完善人民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要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真正把信息网络作为司法公开的窗口,作为联系群众的载体,作为加强管理的手段。三要处理好硬件和软件的关系。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硬件建设。同时,要在软件建设上下更大功夫,在现有的基础上,以司法需求为引导,尽快开发出符合人民法院工作特点、科学合理、简便实用的管理软件,满足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的需求,不断提高各项管理水平。四要处理好审判管理和其他管理的关系。信息化建设应当是全方位的。要把信息化应用到审判执行、政务管理、司法便民、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努力实现信息技术的全覆盖。要努力实现审判管理的信息化,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不断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要努力实现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的信息化,为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力保障。五要处理好技术完善和制度建设的关系。信息化建设既要重视技术研发,更要重视制度建设。要完善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实现各项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建设,落实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有序有效运行。在会议上,河北高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紧紧围绕信息化建设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覆盖全省各级法院的计算机信息化网络;二要在今年年底前,全省法院实现四级网络的互联互通,完成网络平台改造建设,开通全省法院专线电话,完成全省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做好“远程提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做好河北全省60%中院与河北高院的案件传输平台建设,以及开通与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的信息传输线路;三要在2011年底前,第2页共3页全省法院要重点实现“法官审判绩效考核系统”等四个系统的应用;四要积极拓展信息化建设功能,努力加强审判应用系统探索与创新;五要深化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设备、办公设备、应用软件档案,完善机房管理、各系统应用管理、网络及办公设备、工程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