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指挥》心得体会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约占60—70%
群众中有句口头语,叫做“十次工伤,九次违章”
由此要见,无论是安全检查或事故分析,都不可忽视这两方面
反违章,除隐患,是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积极措施,也是安全检查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当前,实行经济承包中,对广大干部和工人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界限划分的教育十分重要,本节将徐州某公司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它们之间的界限划分节录于后,供安全检查中“双反”或事故分析时的参考
违章指挥凡违反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均属违章指挥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1)不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五同时”规定执行
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瞎指挥
(2)不按安全教育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进行教育;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如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爆破等)不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发证;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生产时,操作者未经学习教育;节假日加班不进行安全教育等
(3)不按要求及时批转、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通知等,或借故拖延、积压、拒不执行者
(4)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设计施工,乱改乱建;不经竣工验收、擅自决定投入使用
(5)对安全监察部门和安技部门已发出停止使用通知单的设施,未消除隐患,擅自安排使用
(6)劳动纪律松驰,生产管理混乱;工作现场脏、乱、差,放任自流,不积极治理,影响安全生产
(7)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第1页共3页制订安全措施,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不执行安全措施
(8)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及时整改,又不作整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