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诲处范文之小学教学质量及各种竞赛奖励方法(修订稿)为进一步深化根底教育改革,扎实推进素养教育,建立一支明白业务、善治理的校长和业务精、素养高的老师队伍,促进学校治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奖惩方法:一、资金来源所有奖金均在学校自筹的老师工作性补贴经费中列支,剩余资金按老师综合考评分发放
二、奖励方法(一)教学质量奖励1、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中心小学超过全镇三率第一名总数的,奖励校长200元,超过第一名总数的,奖励校长150元;其他学校教学质量检测三率总评前三名的学校分别奖励校长200元、150元、100元
2、全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学科各年级综合排名列全镇前三名者,按班额大小分两个层次进展奖励,第一层次成班率45人(含)以上,分别奖励任教老师160、120、100元;第二层次成班率低于45人,分别奖励任教老师140、100、80元
3、六年级毕业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成绩综合排名列全县前八名,对每位任教老师奖励30元,每提高一个名次奖金增加20元
(二)优秀老师奖励每学年在全镇老师中评出8位优秀老师给予奖励,以综合考核评估分为根据,学年度总分列全镇前8名的老师为镇优秀老师,每人奖金100元,并优先推荐参加县以上优秀老师评选
(三)体育、文艺类竞赛与其他各种竞赛评比活动奖励1、代表全镇参加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文艺汇演(艺术节),获团体总分前八名,分别奖励指导老师1200、1000、900、800、700、600、500、400元
2、学生参加县教育局组织或参加组织的其他各种竞赛(含全省英语听力竞赛),获团体总分前八名,分别奖励指导老师1000、800、700、600、500、400、300、200元
学生参加县级以上(不含县级)组织的各种竞赛评比活动,获单项一、二、三等奖的按级别给予奖励;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老师100、80、50元;省、国家级分别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