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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会有大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被强制退出今天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
针对社会上有家长认为该法通过后营利性的民办小学或者初中就没有了的担心,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澄清
“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一所是营利性的,即使是收取较高学费的民办中小学也不是营利性的
”朱之文说,不存在法律实施后会有一大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会被强制退出的问题,只有个别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如果想转设为营利性民办学校,会受到这个条款的限制
针对修正案中引起热议的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规定,朱之文专门向外界做出解释
他说,义务教育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是国家强制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了其不适合由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来实施,否则就有可能影响义务教育政府责任的落实,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甚至会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
此外,朱之文还对社会上认为该法不是促进法而是“促退法”的看法作出了回应
他表示此次修法将对民办教育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可以从法律上破解困扰民办教育发展的学校法人属性不清、财产归属不明、支持措施难以落实等等这些瓶颈问题
这就扩展了民办教育发展的空间,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发展形式,有利于政府加大扶持的力度来落实差别化的扶持政策,促进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这两类民办学校各安其位、健康发展
第二,此次修法充分考虑到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特点和现实,对现有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权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包括学校终止的时候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奖励,明确了举办者依据学校的章程,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权利等等,这有利于建立稳定发展的一个制度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