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联能源中心作业文件供配电电气设备检修和预试周期的规定文件编码:QFNZ51管理部门:设备科版本号:A受控状态:发放编号:1拟制:审核:批准:2008年5月1日发布2008年5月1日实施一、总则1.为加强设备运行检测,优化检修,提高设备的可用系数,降低设备停运率,根据相关的检修导则、试验规程及规定,结合我中心的设备维护经验,需对能中所辖供电设备的检修和预试周期进行调整和充实,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按照《江苏省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有关要求而制定。3.供配电电气设备检修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及“逢修必扫”的原则,确保修试和清扫质量,杜绝失修,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4.供配电设备检修方式为定期检修。5.当电气设备达到大、小修周期年限时,10kV及以上设备应报设备科和管控室审核,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酌情延长大、小修周期,最多可延长三个月,但应执行预试周期。对上级部门没能及时同意停电或其他原因超过修试周期的,申请单位应保留原申请单并继续每月申请停电。调整试验标准应得到能中电气主管工程师的批准。6.对各种电压等级的进口设备和首次在我中心入网运行的国产设备,在上级未作明确规定以前,其修试周期、项目按制造厂的规定并报设备科和管控室审核,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7.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原始台帐资料、检修、监测、消缺记录,加强供配电设备日常巡视、红外测温、日常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及时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如在预试或运行中出现异常,应视情况及时安排检修。8.新投运的供配电设备,投运一年内应进行小修和预试,各项指标合格设备运行稳定后转入正常的检修和预试周期,老设备(运行15年以上)应根据运行状况适2当缩短检修和预试周期。9.新安装交接后和设备充电后处于冷备用状态,要重新投入运行,若投运时间距上次试验时间不足6个月且巡视未见异常,可不进行试验;变压器充电后处于冷备用状态,要重新投入运行,若投运时间距上次试验时间不足3个月且巡视未见异常,可不进行试验;电力电缆按《江苏省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执行。10.同一单元内的电气设备,其检修、预试、校验等工作应尽量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为减少因设备检修、预试而引起的停电,若设备运行已达规定周期下限或三分之二以上时,应结合停电机会进行检修、预试;对于母线、隔离开关等难以停电的设备,遇有设备停电的机会则必须安排进行检修和清扫。11.各站所6kV及以上母线段敞开式设备及主变的接头测温工作使用热成像仪进行测温,每月1次。12.三总降SVC系统的检修依据ABB公司的操作维护说明书执行。3二、变电设备1.一次设备设备名称检修、预试绝缘油备注大修小修预试简化色谱水份220kV主变本体13年3年3年1年3个月6个月1变压器1.1新投运(包括大修后)的主变压器:1.1.1新装主变经驻厂验收合格,制造厂保证现场不吊罩(芯),在运输过程中未发生意外情况并三维冲击仪现场检查良好,可不吊罩(芯)。1.1.2投运前应严格按照《江苏省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以下简称“预试规程”)要求进行交接试验。1.1.3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红外监测。1.1.4进口有载调压开关的检修、试验按制造厂要求进行。1.1.5国产有载分接开关投运1年内(结合预试)或操作5000次应进行换油;转入正常检修周期后,小修和预试周期为3年,大修周期一般为3年,若操作次数低于10000次、油样试验合格,且运行状况良好,大修周期可为6年。1.2运行中主变压器出口处(母线)发生短路后,应测绕组直流电阻、低电压短路阻抗和油色谱分析等试验。经综合诊断分析,判断能否继续运行。1.3主变有载调压开关检修、预试项目、标准按DL/T574-95标准执行。1.4对于末屏在内部接地的套管,检修试验后应用万用表测量末屏端子的对地接触电阻,确保可靠接地。1.5全密封及油量较少的套管按厂家要求进行。套管3年3年3年110kV以下变压器本体13年3年3年1年6个月1年套管3年3年3年有载调压开关MR/ABB6年3年1年1年国产3年或6年3年3年1年或操作3000次1年所用变接地变6~10kV13年3年3年3年消弧线圈10kV13年1年1年串联电抗器35kV1年1年10kV13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