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二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三章文明行为鼓励与促进第四章职责与实施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引导公民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三条市XX县区(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XX县区(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定期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
第四条市XX县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保障和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XX县区(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五条国家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应当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教育工作者、高等院校学生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第二章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六条公民应当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第1页共9页俭自强、敬业奉献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觉遵守下列公共环境卫生文明行为规范:(一)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二)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垃圾、杂物,不乱倒污水;(三)XX县区限制饲养犬类等宠物
饲养宠物不影响公共环境卫生,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四)文明殡葬,文明祭祀,不噪声扰民,不在XX县区内出售和焚烧冥纸、遗物和其他丧葬祭奠物品;(五)不乱涂、乱贴、乱画;(六)不在禁放区域、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七)不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八)法律、法规和文明公约中明确的其他公共环境卫生文明行为规范
(九)不在严禁、严控、严管街路从事露天明火烧烤活动
第八条公民应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