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工程管理费征收情况汇报一、征收范围和对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应依法缴纳河维费(属于省水利部门征收范围的,由省水利部门直接征收)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是指:在各级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在各级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有营业收入的事业单位
二、征收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按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征收;银行按当年利息收入的0
6‰征收,保险公司按当年保费收入的0
6‰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当年业务收入的1‰征收;按照《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外贸出口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等四类企业,按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缴纳的河维费,列入生产、经营成本
三、征收管理1、河维费由水利部门委托地税部门代征
2、征收河维费使用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3、河维费按月征收,按规定比例分级入库
其中景区、高XX县区、旅游经济开发区征收的河维费全部缴入市级财政国库;区、岱岳区征收的河维费50%缴入市级财政国库,50%缴入区级财政国库
各县(市)征收的河维费30%缴入市级财政国库,70%缴入县(市)财政国库
省水利部门委托市级征收的中央、省驻泰单位缴纳的河维费,全额缴入市级财政国库
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市、区)河道工程维护任务给予适当补助
四、资金使用河维费按照规定专款用于河道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等费用支出,不能挪做他用
财政部门按实际上缴财政的河维费总额提取5%作为代征手第1页共2页续费,支付给地税部门用于征管和奖励
五、收费减免河维费必须依法严格按规定的征收范围和标准征收,不得擅自减征、免征、缓征
缴费单位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亏损严重以及其他原因确实无力缴纳的,由缴费责任主体提出申请,水利部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