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15维权日的四个期盼心得体会明天就是“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每年的这个时候,媒体总是争相报道一些关于老百姓维权的“故事”,有的还推出了“3
15特别调查”、“我的维权经历”等栏目,相关单位和个人也纷纷走上街头散发宣传资料……这些都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宣传途径
但要想真正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权益,相关部门还应把工作做实
鉴于以往的经验和教训,我对今年的“3
15”有以下几点期盼
15”别再成为商家的“促销日”
国际消费者联盟和我国消费者协会开展“3
15”活动的初衷主要是通过举办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然而,现在有些商家却借“3
15”之名,行商品推销之实
有的主办单位为了追求活动的规模与声势,还邀请一些商品产销企业参与,最后使维权活动变成了一场喧闹的商品展销会
更有甚者,有的组织单位借“3
15”活动之名,收取五花八门的参展费、摊位费、信息费、广告费,把维权日变成“发财日”
15”别成了某些部门的“作秀日”
每年的3月15日前后几天,我们总能在大街上看到相关部门在路边摆个桌子、挂个维权横幅、请几个“专家”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在3月15日这一天大造宣传声势,也似乎成了一些活动组织者的“惯例”——如当众焚烧假货、碾压光盘,在广场上搞个万人签名活动等等
这些举措,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作用有限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侵权多、维权难仍是当前消费者面临的难题
期盼打假维权别只在“3
每年的这一天,工商部门和消协都会开展一系列打假维权活动,他们纷纷走向各个商场、市场查处假冒伪劣商品
同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录像师跟着,场面可谓气派
可是,如此兴师动众的“打假活动”究竟能打到多少假货
实在值得怀疑
有几个商家敢在3
15期间把假冒伪劣商品摆上柜台
所以,我们期待着打假维权不应只在“3
工商部门和消协应该经常“逛逛”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