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道德心得体会篇一完善司法环境须下“猛药”XX省纪委驻XX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翟晶敏同志认为,中国是一个人情大国,法官的各种社会关系可能会影响到诉讼中的相互关系,并产生负面作用,因而,采取禁令的形式,防止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生活上的关系影响诉讼中的正常关系是必要的
但仅靠一纸禁令完全杜绝类似的交往也是不现实的,因此,法院不但要加强内部的监督,还要通过采取包括向社会公布“六条禁令”等多种有效措施,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便把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的不正当交往减少到最低限度
同时,翟晶敏同志也认为,“六条禁令”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法官权力寻租的问题,但也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有力措施
要真正解决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司法腐败现象,必须注重从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依法、独立、公开的审判运行机制,努力构建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在内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在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法官待遇的同时,加强法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自律精神的培养
翟晶敏同志把禁令比喻作一剂“猛药”,认为,建立法官与律师及当事人之间健康的关系,法官是主导,禁令针对法官,针对法官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有利于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禁令”需要细化量度标准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卓泽渊教授认为,“六条禁令”的主观愿望很好,而且它基本上概括了影响司法公正的主要社会因素(不包括权力的因素),也对法官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是有益的尝试
但在实施过程中卓泽渊教授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担心,与公安系统明确的禁令不同的是,法院对法官社会交往的限制在度上很难把握,亲人有亲有疏,朋友有薄有厚,同学、师生、同事有远有近,不同的关系人在法官处理案件上对法官的影响是不相同的,到底应该在怎样的程度上加以第1页共6页区别呢
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法官遵守禁令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