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中介自查报告(一)省安监局: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监发〔20XX〕5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情况(一)领导重视,积极贯彻文件精神
接到文件后,我局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检查工作
6月15日我局印发了《全市安监系统“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方案》,启动了为期5个月的专项检查活动
我局还成立了“红顶中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并明确两名工作人员负责专项检查,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安监局、在宜登记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交叉检查相关工作
目前,各相关单位均已按要求报送工作报告
下阶段市安监局将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重拳整治
(三)问题导向,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出台了《XX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宜安监规〔20XX〕1号),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强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检测检验、安全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省安监局专项检查要求,目前我局已经完成前期自查相关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局抽查、市州交叉检查的准备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局有关工作安排,赴XX市开展交叉检查
二、自查情况(一)我局没有下属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截止今年第1页共3页6月,在我市登记的从事安全生产的中介服务机构共42家,我局与这42家中介机构均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问题
为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我局出台了《XX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宜安监规〔20XX〕1号),加强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工作
(二)我局近两年来对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开展9次清理,并报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