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人口计生部门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全面促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二、实施部门和组织(一)市、县(区、管理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机构);(二)县(区、管理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三)行政村(居)委会。三、基本原则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需要向群众公开的都要公开。二是真实公正的原则。要如实公开、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三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从实际、实用、实效出发,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搞形式主义。四是方便群众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采取高效快捷的形式,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四、主要内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包括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机构)、行政村(居)委会对内部公开和对社会公开。对内部公开指对本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公开。对社会公开指对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公开。(一)对内公开的内容1、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及领导分工;2、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3、本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收支情况;4、干部招聘、提拔任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先奖励等有关人事工作的程序、方法、结果;第1页共5页5、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6、机关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应公开的重要事项。(二)对外部公开的内容1、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1)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章;(2)行政职权(社会公开部分)公开运行情况;(3)市级再生育审批、病残儿(成人伤残)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的办理程序及收费办法;(4)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承办人员、咨询电话;(5)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6)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受理投诉程序、投诉电话及处理结果;(7)省、市两级举报电话。2、县(区、管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1)《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摘要,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及接受孕检服务的相关规定;(2)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及其他奖励对象确认的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项目及其他收费项目的标准及批准依据;(4)本统计年度内批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再生育人员名单及批准依据;(5)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6)县级计生局负责人及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3、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1)《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摘要,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及接受孕检服务的相关规定;(2)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及其他奖励对象确认的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第2页共5页(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项目及其他收费项目的标准及批准依据;(4)全乡(镇、街道办事处)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和其他奖励对象人数及落实金额;(5)本统计年度内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居)累计出生人数(分胎次及政策内、外);(6)本统计年度内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居)一胎怀孕人数、持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人数和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人数;(7)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8)乡级计生办负责人及省、市、县、乡四级举报电话。4、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1)《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摘要,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及接受孕检服务的相关规定;(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及办法;(3)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及其他奖励对象确认的基本条件和奖励标准;(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5)各项奖...